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系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系的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那么2023訴訟離婚,符合哪些條件,法院準予離婚呢?

案例:

大翔和蕭蕭通過互聯網認識,兩人男未娶女未嫁,聊著聊著就聊出了愛情的火花,通過線下的見面接觸之后,兩人很快就建立了戀愛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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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認識半年之后,領取結婚證開始了婚姻生活。起初小兩口過得幸福美滿,過了一段時間之后,蕭蕭經常以加班為由,回家的很晚。

大翔經過了解之后,發現經常有男網友約蕭蕭晚上吃飯。大翔實在難以接受,要求蕭蕭斷絕與男網友的聯系,蕭蕭卻不以為然,認為自己和男網友見面吃飯很正常,又沒有出軌。

大翔一怒之下要求與蕭蕭離婚,蕭蕭不同意,大翔就以“夫妻感情破裂”,提起了離婚訴訟。那么,證明“夫妻感情破裂”,就可以離婚嗎?

本案為實際案例,情節有出入,已做增刪,僅供法律探討。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也就是說夫妻雙方有以上情形,可視為感情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