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問:老公經常酗酒、發脾氣、家暴,想去協議離婚,雙方都同意,但是民政局說需要等一個月后才能離婚,我想盡快離婚,有什么方法可以不需要等冷靜期就可以離婚的?

羅丹麗律師解答:2023年1月1日起,《民法典》新規定協議離婚需要經過30天的冷靜期,不像以前可以當天辦理,并且30天內對方可以隨時反悔,最后還是要到法院起訴離婚,反而更加耽誤時間。

有一個更快的離婚方式,不需要30天的時間,如果雙方已經達成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通過法院調解的方式辦理離婚。這種調解離婚的方式,從立案到結案快的話,一到兩個星期可以辦理,結案時間上比30天冷靜期短,并且法院出具的調解書比民政局的離婚協議書,法律效力更高,具有強制執行力,一旦對方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離婚協議書,沒有強制執行力,將來出現糾紛,還是要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