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很多人咨詢婚姻家事相關法律問題,楊小珍律師選出8個比較有代表性的婚姻法律問題,與大家分享。

問題一:男方婚前買房,婚后房貸一直是他父母在還,離婚房子怎么分?

楊律解答:房子首付款和婚前還貸部分屬于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與女方無關。至于婚后還貸部分,要看具體情況,如果男方主張婚后還貸部分是其父母只贈與男方一人的,如果贈與時沒有明確只贈與男方一人的,一般法院會認定是贈與小兩口的,婚后還貸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男方主張婚前買房和婚后還貸都是向其父母借款的(男方會提前私下給其父母補一張借條),這時法院大多會認定婚后還貸部分即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也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問題二:婚前雙方父母出資全款買房,男方父母出了180萬,女方父母出了80萬,房產證寫的是男女雙方的名字,離婚房子怎么分?

楊律解答:這種情況一般會認定雙方父母的出資是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會因為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就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女方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買房時雙方父母都明確表示是對雙方的贈與。

問題三:婚后男方父母出了100萬給小兩口付房子首付(沒有任何約定),房子登記在小兩口名下,現小兩口鬧離婚,房子怎么分?男方父母的這100萬可以要回來嗎?

楊律解答:首先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會依法分(一般情況會平分,但會適當照顧婦女、兒童和無過錯方),根據《民法典》婚姻編的司法解釋(一)的規定,結婚后父母出資購房的,有約定的按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無論是全額出資還是部分出資,無論是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雙方名下,都優先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共有。

對于男方父母出資的這100萬,男方可以給其父母補一個借條,老兩口可以到法院起訴小兩口,要求返還這100萬的借款,因為父母沒有義務為成年子女購房,如果為子女出資買房沒有任何約定,那大多數法院會認定該100萬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會支持男方父母的訴求,判決小兩口返還這100萬借款。

當然,如果男方父母承諾結婚后幫助小兩口出首付款買房,那女方一定要留相應的證據,不然以后萬一要離婚,男方和男方的父母都說首付款是借款,如果女方沒有證據證明是贈與,那法院大多會支持男方父母的訴求,女方可就吃虧了。

問題四:男方連續3年一直不給家用,他賺的錢都被他自己花光了,而我沒有工作,在家照顧兩個孩子,我兼職作微商賺點錢,另靠父母的接濟,才能勉強養家養孩子,我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男方承擔一半的家用,并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嗎?

楊律解答:不可以,你不起訴離婚,只起訴要求男方支付家用和撫養費,法院一般不會受理立案,即使受理立案了,也會裁定駁回你的起訴。你現在還沒有離婚,你的錢全部用于家用和養孩子,花了就花了,你一分錢也要不到,你不能要求男方平分家用和孩子的撫養費。但你父母接濟你養家養孩子的錢,可以考慮給你父母補一張借條,這個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面對這樣的老公,你要不要盡早止損你要慎重考慮清楚,如果不離婚,男方不主動支付家用和孩子的撫養費,他賺的錢都花了,這對你很不利。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如何守護自己的財產是有一些合法的方法的,有此類問題的親們可以加我微信,私信我,一對一咨詢吧。

問題五:因為武漢限購,2023年想買第二套房產夫妻倆辦理假離婚了,離婚協議約定房子歸男方,由男方還剩余房貸,孩子(女兒)歸女方,男方每個月支付1萬元撫養費。雙方協議離婚后誰都沒告訴,雙方和孩子仍然一直在原來的房子里共同生活至今,男方仍然在還房貸,并每個月支付女方1萬元作為家用,剛開始雙方一直在為買第二套房而努力,但近兩年男方總推說房價還會跌,先不買房,女方要求先復婚,但男方也一直推脫,不肯復婚。女方可以起訴要求復婚,并要求重新分割那套房產嗎?

楊律解答:女方不可以起訴要求復婚,但可以起訴要求重新分割那套房產,但是法院是否會支持女方的訴求很難說,如果女方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離婚協議對于房產的分割約定并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那法院會認定原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從而駁回女方的訴訟請求。

法律上沒有假離婚之說,婚離了就是離了,辦離婚手續了在一起住再久,雙方也只是同居關系,而不是夫妻關系,除非復婚才能成為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系。假離婚,真悲劇的事很多,建議千萬不要隨便寫離婚協議,并去辦理所謂的“假離婚”。在現實生活中,有不少女性被老公哄著稀里糊涂辦了所謂的“假離婚”,離婚后才知道上當受騙了,但因為沒有保留相關證據,腸子都悔青了。

問題六:孩子沒人照顧,女方辭職在家照顧孩子,離婚可以向男方要家務補償嗎?

楊律解答:可以的,《民法典》第1088條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問題七:男方婚前全款買的房子,房產證是男方一個人的名字,結婚前男方口頭承諾結婚后,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但婚后房產證上一直沒有加女方的名字。女方該怎么作,才能保障這個房子有自己的一半呢?

楊律解答:可以與男方簽訂一份《夫妻婚內財產協議》,約定這套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男女雙方各占50%的份額,并盡快去房產局辦理加名手續,如果因特殊原因暫不能辦理加名手續,那建議這份《夫妻婚內財產協議》一定要公證,否則房產證上男方不加你的名字,他是可以撤銷這個房產對你的贈與的。說白了這個房產是男方婚前的個人財產,他愿意這個房產有你一半,相當于他把這個房產贈與你一半,但這個贈與一定要到房產部門去辦理加名后才生效,或者將協議公證,公證后這個贈與他就不能撤銷。否則即不到房產部門去加名,也不對協議進行公證,那男方一旦反悔是可以撤銷這個贈與的,女方就沒有保障了。

問題八:我結婚快30年了,老公出軌8年了,一直出軌同一個小三,小三離異單身多,小三有錢,不圖錢,這些年一直纏著我老公。前些年為了孩子和家庭,我一直忍著,現兒子結婚幾年也生孩子了,我想狠狠地報復小三以解心頭之恨,我該怎么作?

楊律解答:這個還得看你是想你與老公離婚多分財產,還是想要你老公回歸家庭,遠離小三。

你結婚快30年了,現在如果離婚對于女人是很不利的,而且你如果離婚,那可能就成雙了你老公和小三。當然如果你對你老公已經沒有愛了,而且他仍然不與小三斷絕聯系,你不打算再忍,你鐵定想要與老公離婚,那就要想辦法多收集他長期出軌的證據,在財產分割上多爭取自己的利益。另外考慮收集你老公贈與小三財產的信息,也可以找小三要回你老公贈與她的財產。

如果你想要老公回歸家庭,遠離小三,那我建議你不要去狠狠報復小三為好,圖錢的小三好分離,這種不圖錢圖感的小三是很難分離的,小三與你老公有8年的婚外情,他們肯定還是有感情的,你要想辦法營造溫暖的家庭氛圍,哄著你老公多回家,你老公都50多歲了,這8年來他也盡著家庭義務,也從來沒有提過離婚,說明他應該沒有打算休妻娶小三的打算。你可以告戒你老公,也可以找到小三,以原配的身份希望她不要再糾纏你老公,但你不要過份去報復小三,如果你過分的報復小三,你老公可能就不會再覺得對不起你,他會覺得對不起小三,另男人是要面子的,如果你完全撕破了臉,那你老公很可能就覺得無所謂了,你很可能會把你老公推向小三,導致自己的婚姻破裂。當然如果你兒子已經知道了這個事的話,你兒子現在也為人父為人夫,可以讓你兒子與他老爸推心置腹地談談,另你兒子在合法的范圍內也可以適當給小三施加一些壓力,你老公肯定還是會在意他兒子的感受的,他已經50多歲了,沒有非常特殊的情況,他也不想妻離子散,更不想將來老了兒子因為他長期出軌不愿意回歸家庭而不理他,導致他晚年凄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