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一般由夫妻共同財產平分,對于在婚姻持續過程中承擔了較多撫養子女、贍養老人等較多家庭義務的人,在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如果對方不補償,可以請求法院判決。關于離婚財產怎么分割的問題,下面由深圳法律顧問為您詳細解答。

一、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1、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產生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夫妻共同分割,各占一半。

2、在法庭審理中應當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愿,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解決

3、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哪些財產屬于夫妻個人財產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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