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房產的最新規定(新婚姻法房產的最新規定怎么認定是父母贈)
新婚姻法 婚后買房的規定有哪些
隨著《民法典》(2023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布,《婚姻法》將被廢止。
一、婚后買房的規定有哪些
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余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后買房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該房產是婚內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正常應該一人一半進行分割。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情況除外,即: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相關法律規定
婚后買房,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買房的資金來源于遺囑繼承或贈與所得,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通過小編搜集整理的婚后買房的規定的相關資料,相信您對婚后買房的相關認定已經有所了解。在法律上,為了避免出現因離婚而導致的經濟分配問題,所以對離婚時對房產的界定非常嚴格。建議對相關法律規加強學習,做到充分了解,遇到難以理解的問題時,建議咨詢律師。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