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產證上加名字有用嗎(婚前房產證上加名字有效嗎)
婚前的房產加上對方的名字到底有沒有用?
有這樣一個咨詢,男女雙方準備結婚,女方不要彩禮,但是要求男方將她婚前的房產加上女方的名字,男方也同意加名,但是男方告訴女方,房子是他婚前全款買的,加了你的名字也沒任何作用,所以沒必要這么做,女方有些疑惑,就此事咨詢了我!
那么婚前男方的房產加上女方的名字到底有沒有作用呢?
婚前的房產屬于個人財產,加名后的行為屬于贈與性質,一旦加上了名字,個人房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
很多人認為,婚前一方出錢買的房子加了名字也沒有任何作用,這種觀點其實是錯誤的!
在產權加名的時候,有兩種登記方式,第一,可以登記為共同共有,不明確各自的份額,這種情況下,女方即使加上了自己的名字,也不一定能分到一半房產,因為男方的出資貢獻較大,假如離婚了,還會結合離婚時的具體情況確定分割比例。
第二,登記方式可以登記為按份共有。在產權證上明確各自的產權份額,離婚時就會按照明確的份額進行分割。
第三,如果是因為房子存在貸款暫時無法加名,那么也可以簽訂財產協議,將房產約定為共同財產,協議中也可以明確各自的份額,這種協議也屬于贈與性質,不過要去辦理公證,否則對方有權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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