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孩子撫養權能爭取回來嗎(協議離婚孩子撫養權能否更改)
夫妻雙方選擇離婚后,最容易產生糾紛的往往是財產關系以及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問題。離婚后,子女的撫養權應該歸誰,聽聽貴州12348律師怎么說。
12348律師說法
Q
不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都由是媽媽撫養嗎?
1.夫妻雙方離婚后,對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2. 如果父母雙方協議不滿兩周歲子女由父親直接撫養,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也可以由父親直接撫養;
3.如果母親有下列情形,父親請求直接撫養未滿兩周歲未成年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②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Q
對于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撫養權的歸屬,應當考慮哪些因素呢?
對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5. 如果父母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均要求直接撫養子女,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的,可以作為父或者母直接撫養子女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Q
父母雙方可以輪流撫養子女嗎?
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Q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可以探望子女嗎?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與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系、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Q
子女的撫養關系可以變更嗎?
可以,父母雙方可以通過協議變更子女的撫養關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可以起訴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3.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12348律師建議
1.如果想要獲得離婚后子女的撫養權,建議證明己方具備充分的撫養條件,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如工作情況、受教育情況、經濟狀況等;
2.未成年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聽取尊重其真實意愿;
3.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 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4.希望選擇離婚的父母間多一分包容與理解,子女的身心健康,才是父母最大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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