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訴離婚孩子的撫養權的判決為:

(1)不滿兩周歲的孩子由母親撫養;

(2)已滿兩周歲的孩子,可由父母協商決定;

(3)已滿八周歲的孩子,應當遵從其個人意愿。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二、離婚要帶什么證件

1、結婚證;

2、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

3、離婚協議書;

4、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

5、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婚后子女撫養或遺產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審理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