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記者 計威峰 攝像 張 康

觀眾劉先生給我們來電話,說他和前妻協議離婚,約定離婚后雙方名下一套房子歸前妻,前兩天去不動產交易中心辦手續,結果工作人員告訴他們辦不了,因為離婚協議書上的房號寫錯了,202寫成了201。

劉先生和前妻付女士,兩人結婚近20年,去年10月底協議離婚,他們在嘉善干窯有一套房子,產證上是兩個人的名字,雙方約定,離婚之后劉先生把貸款付清,房子歸前妻付女士,劉先生的名字要從產證上去掉。今年1月,房子貸款還完了,兩人一起去不動產交易中心辦除名手續,結果出了問題。

劉先生:工作人員說我們離婚協議書上面的房號跟房產證上的不符。

原來,雙方的離婚協議書是付女士找律師寫的,上面對財產、小孩撫養權、債務等都做了約定,其他都沒問題,就是這套房子的房號寫錯了,202寫成了201,這樣一來,離婚協議書上的房號跟不動產證上的就對不上了,不動產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員認為201室跟202室是兩套房子。

劉先生:可能是我們的失誤,可能是我前妻沒有跟律師講清楚,也有可能是律師筆誤,現在追蹤不到原因。

付女士:我口述,他寫的,寫好以后我也沒有仔細去看這份協議書。

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里頭的門道就完全不一樣了。產證上現在是兩個人的名字,房子就是一人一半,如果因為離婚把劉先生的名字去掉,是不需要交稅的,可因為離婚協議書上的房號不對,就不能這么操作,劉先生只能采取贈予或者買賣的方式,把自己那一半產權過戶給付女士,那就要交稅,比如個人所得稅、契稅等,這套房子的稅費在2萬元左右。

于是兩人又跑到婚姻登記處,說要更改離婚協議書,但是工作人員說不行。

劉先生:說協議不能改,章只能蓋一次。

付女士:最好還是看能不能給我們改正過來。

兩人再次來到婚姻登記處咨詢,工作人員表示,要更改離婚協議書真的是不行,辦理離婚證之前,他們都會仔細核對離婚夫妻的身份信息、財產總數、財產怎么分、小孩誰養等細節,這些細節需要離婚夫妻核對清楚之后再簽字確認,簽字之后就存進檔案了。

嘉善縣婚姻登記處主任梁小雁:三大塊內容,關于小孩、財產、債權債務,每一條都會讓他們寫清楚,協議書拿給我們看的時候,我們針對他們自己提供的房子財產、小孩、債務情況,會提醒他們進行核對再核對。

梁小雁說,按照規定,離婚協議書肯定是改不了的,不過補救辦法也有,那就是去公證處重新辦一個房產公證。

記者咨詢公證處,確實可以,相關的房產公證收費1200元左右。劉先生事后聯系記者,說他們已經約好時間去辦理。

這件事也給所有要離婚的夫妻提了個醒,雖然婚姻走到了盡頭,但最后一步也千萬不能草率,一不留神就會多出很多事情。

嘉善縣婚姻登記處主任梁小雁:當事人因為離婚情緒不太好,我們會多說兩句,碰到哪里要改的,都會提前告知他們,特別是房產的情況,我們會特別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