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明細表(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民事起訴狀
原告:××,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被告:××,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被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住所地:××,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系方式:××。
負責人:××,職務:××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限額內賠償原告的各項損失100062.98元(各項損失詳見《原告各項損失賠償明細單》,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優先賠付);
二、判令被告××對原告的上述損失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賠償后的不足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三、判令本案訴訟費全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2023年11月××日××時××分許,案外人××駕駛××小型面包車搭乘原告××及案外人××沿G241線由××往××方向行駛至2857KM+500m路段時,與對向左轉彎往××路口方向行駛由××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造成被告××、原告××、案外人××受傷,兩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2023年11月××日,××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作出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駕駛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左轉彎時,未讓直行的車輛先行,是造成此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被告××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原告××、案外人××在此道路交通事故中無過錯。
原告××在發生事故當日,被送往××人民醫院住院治療6天,傷情經醫院診斷為“1.左肱骨大結節撕脫性骨折,2.左肩關節脫位,3.右膝軟組織擦傷”,出院后,原告按照醫囑進行復診和治療。2023年5月××日原告委托××司法鑒定所對其傷殘等級、傷病關系、誤工期、營養期、護理期進行鑒定。2023年6月××日××司法鑒定所作出××號《法醫臨床司法鑒定意見書》認定,原告2023年11月××日交通事故損傷致:(一)人體損傷致殘程度評定為十級傷殘;(二)損傷參與度為100%;(三)人身損害誤工期90日、護理期60日、營養期30日。原告因本次事故遭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痛苦,但被告××未進行相應賠償。
在本次事故中,被告××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在被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公司)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且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限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被告××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那么,其應對原告的各項損失110062.98元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被告人保財險公司作為××車輛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承保公司,在扣除其已賠付的10000元,應當對原告的剩余損失100062.98元先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賠付,不足部分應由被告人保財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限額內賠償。
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依法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原告各項損失賠償明細單》
以下各項損失參照2023年廣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計算:
醫療費:4475.38元 住院伙食補助費:6天×100元/天=600元 營養費:5000元×10%=500元 護理費:60天×55623元/年÷365天=9143.5元 誤工費:90天×63778元/年÷365天=15726.1元 殘疾賠償金:35859元/年×20年×10%=71718元 交通費:500元 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鑒定費:2300元 鑒定當日伙食費:100元以上合計:110062.98元
上述損失扣除被告人保財險公司已賠付的10000元后,被告人保財險公司還應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限額內賠付原告100062.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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