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當事人咨詢我:別人借了我的錢不還,我起訴的話,需要準備什么證據?

我解答說:這是一個民間借貸糾紛。當時你們之間是約定了還款期限的。既然到了期限,你有權要求對方償還本金和利息,如果對方不還,你可以拿著相應的證據去法院起訴他。

你需要準備以下證據:

第一,借條。

現實中的借貸關系一般都是采用借條的形式。如果有,這是最重要的證據,用于證實你們之間存在借貸關系。關于借條的出具,也是很有講究的,其中應當包括借款金額、用途、期限等,另外,你們之間還可以約定利息、逾期還款違約金等內容。

如果沒有出具借條,那么你們之間就是口頭約定,在起訴中,你就要用其他的證據來證實你們之間存在借貸關系了。

第二,轉賬記錄或者現金收條。

民間借貸是要式法律行為,通俗地講就是僅僅有個借條或者口頭承諾出借,但是出借的一方如果沒有把錢交付給借錢的人,那么這個民間借貸是沒有成立的。這個法律規定實際上是賦予了出借人一個反悔的機會,很多人看到熟人到家里來借錢,不好意思拒絕,當時也就承諾借給對方錢。可是過了幾天,自己覺得不想借了,那就可以反悔,不借給他錢就是了。

從這個規定來看,就有一個點需要注意了:出借方把錢借出去時,必須要讓對方出一個收條,證實錢收到了;或者直接用轉賬的方式,并且在轉賬備注中注明是借款。

第三,還款記錄。

這個還款記錄的證據,一般是用在口頭約定借款,沒有書面借條的情況。如果在法庭上,被告賴賬,你就可以拿出他曾經還款的記錄來證實自己的主張,法官會根據實際情況綜合判斷的。

因此,在出現借錢的人不還錢時,你可以退一步,讓他先還一小部分,而且通過轉賬的方式,這樣就能夠拿到這部分證據了。

第四,電話錄音或者聊天記錄等。

這是在以上證據都沒有的情況下,你所能做的選擇。通過這種方式去催對方還錢,而且要具體到當時借錢的時間、金額(是具體的金額)等等,還原整個借款的經過,提交給法院,由法院來認定。

第五,注意訴訟時效。

如果你們約定了還款期限(一般是有書面借條的情況),訴訟時效是三年,你必須在還款期限屆滿后的三年內去催要或者起訴;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訴訟時效是二十年,也就是說,這個錢你借出去以后,如果過了二十年你都沒去催要或者起訴,法律就不保護了。

為防止超過訴訟時效的后果,建議你每隔一段時間就打電話(錄音)或者發信息(保留記錄)去催還錢,這樣訴訟時效就能一直延續下去,直到對方還錢或者你起訴到法院解決問題。

以上法律知識對你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