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供養直系親屬的范圍包括了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弟妹,但實際也有一定的要求。其中對父親或者丈夫的要求是已滿60周歲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而對子女的要求就包括未滿16周歲、已滿16周歲尚在中學學習的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

【法律依據】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是指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本規定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

本規定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規定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