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退休金怎么計算的?為什么有的人退休后比在職工資還高?

目前公務員養老金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樣方式計算,都是從2023年10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后起至2024年10月止,在此期間退休的人員包括公務員在內,采取的是新老辦法都算按比例增發的辦法計發養老金,一般比同類老人養老金多幾百元錢最多千元左右。改革前的機關事業老人是以在職工資按比例計算加上津補貼發放退休金,一般比在職時拿的少。因為比例為70%~90%一般最高是90%,以工齡分比例高低,除極少數離休干部外,退休金沒有比在職工資拿的高的。2023年10月養老金制度并軌改革后,由于企業早在20年前就進行了養老金制度改革,且由于“雙軌制”使大部分企業人員養老金低于機關事業退休老人,特別是經過國企改制后內退的,買斷的下崗職工養老金只有機關事業退休老人退休金的一半不到,甚至只有其1/3養老金。鑒于此種情況,無法改變企事養老金差距。但此時又實行了機關事業養老金制度的并軌,此并軌只是讓機關事業人員參與了養老金的繳費制度,但為了不致于使他們與企業人員一樣,降低養老金待遇和機關事業老人再次出現養老金的巨大差距。因此在機關事業養老金的計算新辦法的設計上,在相對于企業人員的養老金計算公式和規定辦法上作了重大改變和調整。采用的具體辦法是:

①改企業絕對平均且較低的“視同指數規定為1”為用本人“職級確定視同指數”,并且把機關事業人員視同指數普遍規定大于1,有的按職級規定很高;

②改企業低的“平均指數”為“視同指數”來計算機關事業退休中人的過渡性養老金。用高的“視同繳費指數”與高的實繳指數的平均值計算“平均指數”,用高的平均指數計算基礎養老金;

③增加了一個名為“職業年金”的賬戶養老金,這個新增的年金賬戶養老金,與過去企業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性質一樣,但又不一樣,性質一樣的是:從改革之時起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同時繳費,同樣以繳費基數按比例計算繳費額進入各自帳戶,以同樣形式計算在養老金中發放加以補充。不同的是它的資金量是個人賬戶額的1.5倍,并且8%不用個人繳費即財政撥款計入年金帳戶中,另4%才是個人繳費。這樣一來實行了“繳一送一”的個人帳戶制度還多一個4%,賬戶養老金當然既多又劃算。

機關事業單位并軌改革,通過上述養老金公式的改變和辦法的更新,包括公務員在內,他們的新辦法養老金不僅大大超過了同類企業人員,而且還超過了機關事業沒改革的同類老人退休金。這樣實行了他們養老金不降低。

這樣一來,如果即刻在機關事業單位中人中實行新辦法又勢必會在機關事業單位內部出現因老人中人差距過大,會很難處理好內部關系,因此又出臺了新老辦法都計算就高不就低政策,以及十年過渡期政策。雖然說的是老辦法高的按老辦法發放,新辦法高的按十年過渡辦法發放,但實際計算中基本上沒有老辦法高的。大都是新辦法高于老辦法很多。

大家分析一下,老人的老辦法退休金也低不了在職工資多少。因為現在的機關事業老人,基本工資低于津補貼總額很多,比如某老人基本工資2000多元,那么津補貼加績效和獎金都是4000元以上,老人35年以上工齡90%比例計算,是指基本工資的90%,再把津補貼加上去計算退休金的,所以一般退休金大于在職工資及總收入的90%,即退休與在職工資比多是百分之九十幾的比例。如果改革后機關事業中人含公務員,新辦法計算養老金多老人退休金1000~2000元,那么豈不養老金高于在職時工資很多。即使十年過渡期中人采用了過渡法,很多人先發老辦法養老金,后補發的增發部分有的在800元左右甚至正多。因此有人說公務員為什么有的人退休后比在職工資還高?在某些情況下應該是客觀存在的。但公務員在職時除工資之外有很多的獎金和績效工資及補貼。要算上這些在職總收入,很多人退休后純養老金肯定是趕不上在職總收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