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數字音樂版權收費的必要性和意義在哪里?今天和朋友討論關于音樂數字版權收費的問題。我認為這是正確而且是合理的,因為這是音樂制作人以及歌手的應該有的報酬;而朋友認為音樂收費是沒有必要的,因為中國的音樂大多都不需要付費,大部分人也是希望音樂不收費的,歌手通過演唱會同樣能賺錢,之所以會收費是因為有關法律規定的。
對此我表示不贊同,我跟他說,你覺得音樂不應該收費是因為你一開始聽的就是免費的音樂,所以你認為那樣是對的,但是對于實體音樂慢慢向數字音樂轉變的今天版權的保護是必須而且是必要的,如果大家都不愿意向音樂制作者付錢,那么就會有相當大一部分的人不愿意去從事這方面的工作,因為自己的付出得不到應有的酬勞。他又說盜版音樂那么多誰會去買正版的CD去聽付費的數字音樂。我說,喜歡這個歌手的人自然會愿意去為他的音樂買單。


其實,提這個問題就是想請教一下小編,當前我國的數字版權現狀以及趨勢是怎樣的。數字版權的付費會越來越普及嗎?(我希望是這樣的。)
另外,我覺得我朋友的觀點讓我挺難過的,但我不想去糾正他的觀點或者是讓他改變看法,我只是想讓他知道版權意識和對他人付出的尊重是很重要的。”

那么小編覺得可以從供給端和需求端分別來看待這個問題:從供給端來看:收費能否成功有賴于市場上所有數字音樂服務提供商的一致響應;目前來看,數字音樂平臺市場的整合基本已經完成,整合度相對較高,被三家巨頭:海洋音樂、阿里音樂和騰訊音樂所壟斷,這為收費模式的開啟奠定了良好基礎。未來就看三家巨頭是否能夠達成一致,從現在的freemium模式轉變成收費模式。但是這是一個囚徒困境,只要有一家不愿意收費(別家收費,我不收費,就可以搶占大量用戶資源),那么就無法成功。盡管當前版權戰爭依然激烈,但從騰訊、網易、海洋的合作來看,巨頭之間亦有一致對外的意向了;

從需求端來看:收費能否成功有賴于消費者付費習慣的養成。的確,長期以來,中國消費者習慣了免費模式。但伴隨著國內市場的消費升級以及國家對版權問題的日益重視,中國消費者也開始逐漸接受付費的模式,比如前一段時間愛奇藝就披露自己的付費用戶已經突破了1000萬。從視頻市場開始,付費習慣已經在悄悄影響著中國人的消費模式。同時,隨著人均收入的提高,每月10-30元的費用對于大部分人來說是相對低廉的,因此接受度也在逐漸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