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想平安,但工傷是不能預見的。發生工傷以后怎么辦?首先應當向社保部門進行申請工傷認定。一個月以內是由用人單位申請的。單位如果不申請的話,一個月以后可以由職工本人或其親屬申請。

要想認定為工傷,需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七大類情形或者或者視同工傷的三類情形。工傷認定部門出具認定結論以后,就按規定可以享受待遇了。具體的待遇有很多,而且根據不同的情況設置了不同的待遇。

首先,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是由用人單位支付的。職工在治療期間(停工留薪期內)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在這期間,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需要繼續給職工繳納著社保,按時原先的正常上班的工資福利待遇標準發放著工資。

第二,醫療費的報銷。治療工傷所需的費用會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報銷,而不是使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話就虧了,畢竟職工醫療保險有起付線,按比例支付。而工傷保險基金則是零起付線,全額支付。

工傷認定結果出來以前,可以先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進行先行支付。出具結果以后,工傷保險基金會補報有關待遇。

第三,一些待遇雜項。職工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經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費、食宿費,職工到定點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安裝假肢等輔助器具的費用。職工治療完畢以后,進行傷殘等級鑒定的鑒定費。有些待遇都是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第四,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當職工治療完畢以后,經傷殘等級認定可以認定為1~10級傷殘。根據傷殘等級的不同工傷保險基金會一次性支付相應月數本人工資的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是27個月,最低10級傷殘是7個月。

第五,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這兩項補助金待遇,僅限于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支付。其中,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是由用人單位支付。

這兩種補助金的標準是由各省市自行制定的,比如說山東省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是4個月的社平工資,而就業補助金是8個月的社平工資。

第六,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實際上1~4級傷殘的職工就應當退出工作崗位休養,由工傷保險基金一直發放傷殘津貼待遇。用人單位還要繼續為傷殘職工繳納養老、醫療等保險,直至其辦理退休。

退休以后,如果養老金待遇低于原本享受的傷殘津貼待遇,工傷保險基金會補齊差額。

注意,1~4級傷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有的人還會閑著無事找工作。用人單位無法給他繳納社保,但是并不妨礙構成勞動關系。一旦再次發生工傷,可能會相當麻煩。

5~6級傷殘的職工用人單位應當首先安排工作。不能安排工作的,可以按照本人工資的60%~70%發放傷殘津貼。傷殘津貼標準,每年會根據社會平均工資的調整而調整。

如果生活不能自理,會根據不能自理的程度發放30%~50%社會平均工資的生活護理費。

第七,工亡職工的待遇。工亡職工的待遇主要有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三大類。喪葬補助金是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是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目前是84.7萬余元;供養親屬撫恤金是按月發放的,主要是死亡職工生前為其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又沒有勞動能力的親屬。

這就是有關工傷職工的各類待遇,希望能為大家提供幫助,歡迎關注暖心財經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