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合同范本

第一條 貨物基本情況

貨物名稱

入庫規格

入庫時間

儲備倉庫地點

數量

(噸)

單價

(元/噸)

**

**

**年

**

**

**

備注:1.單價為含稅的儲備倉庫庫房交貨價,不含裝運費用。

2.儲備倉庫負責將貨物運至車板(限儲備倉庫庫區內),費用標準46元/噸,由乙方支付至儲備倉庫指定賬戶。

第二條 貨款支付

1.乙方于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將合同貨款全額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

2.收款賬戶

賬戶名稱:

開 戶 行:

賬 號:

3.如貨物增發,乙方向儲備倉庫指定賬戶支付增發部分貨款后提貨;如減發,提貨后儲備倉庫退還乙方減發部分貨款。貨物增減發原則上不超過一捆。

第三條 貨物交付

1.交付方式:乙方到庫提貨。

2.交付期:**月**日前。

3.交付地點:**省**市**號,倉庫聯系人:**,聯系方式:**。

4.儲備倉庫負責積極協助乙方在交付期內完成提貨,乙方支付全部合同貨款后及時聯系儲備倉庫安排提貨事宜。

5.乙方指定聯系人(姓名、電話、電子郵箱),并通過指定電子郵箱向儲備倉庫聯系人電子郵箱提前發送提貨人《委托提貨單》(合同號、提貨數量、提貨人身份證復印件、乙方聯系人簽字及乙方單位蓋章)。

6.儲備倉庫須核對乙方委托提貨人出具的紙質《委托提貨單》,比對核查一致后方可組織物資出庫。

7.數量驗收原則上以儲備倉庫出示的磅碼單為準。如乙方要求過磅,儲備倉庫應當配合。磅差±2‰,磅差范圍內以磅碼單所載明數量為準。磅差范圍外,以實際過磅數量為準。乙方按8元/噸向儲備倉庫支付過磅費用。

8.貨物質量參照競價公告披露的《儲備鋁資源表》。貨物存儲期間可能產生的外觀、質量及成分變化由乙方根據競價條件自行承擔風險。

9.儲備倉庫將貨物運至車板時,視為甲方完成交貨,貨權轉移至乙方,貨物滅失、毀損的風險轉移至乙方。

10.儲備倉庫與乙方在交付現場共同清點貨物,確認數量及外觀質量等,并共同簽署《物資出庫交接記錄》,確認交接情況。

11.儲備倉庫在貨物出庫2個工作日內填制《物資出庫核算單》,并與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12.乙方須將購得貨物及時用于生產,不得倒賣、囤積居奇,并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 發票條款

1.乙方在完成提貨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物資出庫核算單》原件和開票申請,收到上述資料后10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甲方通知乙方攜帶相關身份證明文件到以下地點登記領取增值稅發票。

領取地點:北京市西城區木樨地北里甲11號國宏大廈B座21層

2.乙方開票信息

名稱:**公司

納稅人識別號:**

地址、電話:**

開戶行及賬號:**

第五條 保證金條款

甲方在確認乙方向指定賬戶支付合同貨款的5個工作日內,釋放乙方保證金,乙方向電子競價平臺申請提現。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向甲方指定賬戶足額支付貨款的,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逾期支付貨款部分0.5‰的違約金。且乙方逾期付款的,經催告后5個工作日內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2.乙方逾期提貨的,需向儲備倉庫繳納倉儲費,費用標準0.4元/噸/天。

3.乙方違約的,除向甲方承擔約定違約責任外,還應負擔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鑒定費用等。

第七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導致任意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義務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2.主張不可抗力免責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立即通知另外一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書面證明送達對方。

3.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受影響一方應當立即恢復執行合同,雙方提前協商解除合同的除外。

4.雙方應妥善保管和使用自己的信息,因故意或過失導致信息泄露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第八條 合同變更

非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獨變更本合同內容。

第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解除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向甲方支付貨款的,經催告后在5個工作日內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當事人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權、約定解除權或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解除合同的通知書送達對方之日起解除。送達解除合同的通知的方式包括當面送達、郵寄送達或以電子郵件方式發至乙方(或乙方聯系人)電子郵箱。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意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以下無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