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有哪些?

政府征收我們房屋的時候往往涉及到補償的問題,在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時候首先要選擇補償方式,補償方式主要有貨幣補償、房屋產權置換以及兩種補償方式相結合。那么那種補償方式更適合我們呢?這就需要先分析三種方式的特點和不同。

首先,貨幣補償,顧名思義,只進行貨幣補償,算出一個切實具體的金額。具體是指通過專業評估,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這種方式較為簡便,執行起來也沒有那么復雜,如果補償到位,補償金額足以彌補因征收帶來的損失,且產權置換的房屋在位置、品質等方面令被征收人不是很滿意的話,可以優先選擇該方式。

其次,房屋產權置換,是指被征收人將自己原有的房屋產權與征收人提供的安置房屋產權進行互。一般情況下有兩種具體的方式,異地安置和回遷安置。異地安置,是指以其他地塊上的房屋的產權與被征收人的被征收房屋的產權進行置換。回遷安置是指在被征收房屋所屬地塊進行重建,重建后房屋的產權與被征收人原有的房屋產權進行置換。

最后,貨幣補償與產權置換相結合的方式,即既給貨幣補償又進行產權置換。這種方式大多能更好的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產權置換解決了被征收人的居住問題,貨幣補償又能使被征收人拆遷以后的生活品質有一定的保障。

以上幾種方式的選擇,還是要根據征拆的具體情況酌定選擇,必要時,可以計算一下幾種方式下可得利益的大小來理性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