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罪并罰計算方式(刑法中數罪并罰的詳細計算方法)
在之前的文章給大家講過很多次的數罪并罰。
大家看了這么多次,可能只知道數罪并罰就是犯了多個罪行,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卻不清楚數罪并罰到底是什么?
數罪并罰到底應該怎么計算?
來來~看完這篇你就懂了
數罪并罰是什么?
數罪并罰,是兩個行為觸犯兩個罪,兩個罪行一起處罰!
簡單來說,數罪并罰的意思,就是在這段時間內,犯罪嫌疑人,犯了很多的罪,這些罪都是需要累計處罰的。
舉個例子:
比如一個人在暴打他人之后,搶走了別人的錢財,還把當事人關押起來了
那么這個行為,就涉嫌搶奪罪,故意傷人罪,和非法拘禁罪。
屬于三個行為連續觸犯三種罪行,這樣就會有一個數罪并罰的結果。
數罪并罰怎么計算?
我們繼續使用上面的例子:
首先故意傷害罪,只要是造成了受害人輕傷的一個結果,那么,就是觸犯了刑法。會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4條
故意傷害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再看第二個罪,搶奪。
我們假設他搶奪的財物已經到了一個較大的標準,構成了犯罪,那么最低也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67條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最后一個非法拘禁罪,大家應該也是很熟悉的。
在當事人不愿意的情況下,限制了用戶的自由,這種行為已經是非法拘禁,非法拘禁的行為最少都會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38條
犯非法拘禁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那么數罪并罰的結果,可能是判處3年以上,9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數罪并罰的計算方式,是以所有罪里最高的刑期為起點,刑期總和為終點的。
也就是說3年是最高刑期,那么數罪并罰的刑期就是3年起點,9年終點。
計算公式:
單罪最高刑期=最低刑期
最高刑期=所有罪最高刑期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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