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的《專利條例》是參照1977年《英國專利法》和1975年《歐洲專利公約》制定的,其于1997年6月29日開始生效。回歸后的香港專利法在獨立性上雖然對比此前有所加強,但就《專利條例》來看,其在專利權的主體、保護范圍、權利義務、侵權、撤銷、修改等實體內容方面,都基本上延續了1977年《英國專利法》的相關規定。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專利類型主要分為標準專利和短期專利兩種類別,《專利條例》對這兩種類別的專利作了詳細規定。而對于外觀設計而言,則不在《專利條例》的范疇之內,而是由另外的《注冊外觀設計條例》予以規定。

標準專利的保護期限如同中國大陸地區的發明專利,為20年。而短期專利則較中國大陸地區實用新型專利10年保護期限還更短,僅為8年。標準專利因其注冊簡便性及保護時限的優勢,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主要的專利類別,也是中國大陸地區申請人最常采用的專利注冊及保護制度。

一、香港專利授權機構

在中國香港,標準專利的授權是基于以下三個專利局授權的專利注冊的: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即SIPO

2、歐洲專利局(針對在英國指定的專利)

3、英國專利局

二、香港專利申請的流程

在中國香港申請標準專利的過程分為兩個階段,申請人必須提交以下兩項請求:

指定專利申請的記錄請求,指定專利申請是在SIPO、EPO(指定英國)或英國專利局公布的專利申請(第一階段);以及在香港提交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歐洲專利局(指定的英國)或英國專利局授權的專利,在香港提交注冊和授權請求(第二階段)。

三、香港專利申請需要準備的文件和資料

(1)授權第一階段需要提交以下文件/信息:

1、以P4表格提交記錄請求;

2、一份已發表的指定專利申請復印件;

3、中英文發明名稱;

4、中英文摘要;

5、申請人的姓名和地址;

如果需要優先權,需要說明優先權申請所在國家或地區的、優先權申請編號和優先權申請的提交日期。

(2)授權第二階段需要提交的文件

1、以表格P5提交注冊和授權請求;

2、已發表的指定專利說明書的副本(需要確認該說明書的副本是指定專利當局發出的或備存的文件的真實副本);

3、中英文發明名稱

有關注意事項:香港標準專利是一種再登記制度,只能在中國專利、英國專利或歐洲專利指定英國的三種條件下才能進行香港標準專利注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