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后債權債務怎么辦(公司注銷后債權債務怎樣處理)
公司注銷前應成立清算組(由公司股東組成),專門處理公司的債權債務,而不是等到注銷后再處理。如果資不抵債,應進行破產清算程序。如果資產足夠償還債務,一般清算組可用公司資產償還債務,并分配公司債權。
根據《民法總則》和《公司法》的規定,公司作為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并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當公司因經營不善或其他原因宣布解散時,都可以主動將公司注銷。隨著公司的注銷,其法人主體消失。
公司注銷登記的原因多為經營不善,最后導致無法繼續存活,因此,在注銷登記時往往會存在債權債務的糾紛問題。那么,公司注銷后債權債務怎么處理呢?法人和股東將怎么分配債務呢?
企業注銷的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1、清算公司財產并制訂清算方案
在公司注銷清算的工作中,公司清算組首先催告債權人進行債權申報,同時要調查和清理公司的財產。
2、了解公司具體的債權和債務
公司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但是公司清算組為了清算的目的,有權處理公司尚未了結的業務。在公司注銷清算期間,清算組應當及時向公司債務人要求清償已經到期的公司債權。
清償公司的債務,若公司現有的財產和債權大于所欠債務,并且足以償還公司全部債務時,應當按照法定的順序向債權人清償債務。
3、向股東分配公司剩余財產,公司清償了全部公司債務之后,如果公司財產還有剩余的,在公司注銷期間成立的清算組才可以向股東分配剩余財產。
法人和股東如何分配債權債務
根據《公司法》第三條的規定,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因解散注銷的,在決定注銷時,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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