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社會進步、經濟發展,越來越多的人們不再拘束于單一職業與身份,而是憑借著自身實力與網絡科技的力量,在工作之余,以個人名義獨立承接甲方業務,從而獲得大額報酬,過著多元有趣的生活。

不過,待業務完成后,由于個人名下沒有公司,無法提供合規發票給支付方單位,以及個人所得稅必須要完稅等實際問題,又該如何合規解決呢?

大多數情況下,一般都是由個人自行去當地稅務大廳申請代開發票,然后由支付方單位履行代扣代繳個稅的義務。

但需要注意的是,個稅是按照20%-40%的個人勞務報酬所得扣稅,相當于100萬的開票額,至少需要繳納100萬*(1-20%)*40%-7000元(速算扣除數)=31.3萬的稅費,自然很多人是不太愿意接受的。

除此以外,個人還有哪些合規的解決方案呢?

1、通過稅收園區進行自然人代開發票,只需要個人辦理臨時稅務登記,即可享受個稅核定,一般核定個稅在0.5%-1.5%左右(區域不同、有所差別),再加上目前增值稅1%、附加稅0.06%,總稅負在2%左右。比如代開100萬的發票,總納稅額就在2萬左右。

備注:園區自然代開,品目基本無限制,而且全國皆可享受。

2、如果是長期業務合作,那么個人就可以在稅收園區布局一家小規模的個體戶,以對公的形式合理承接甲方義務。

由于園區的個體戶是按照個人經營所得稅核定,核定后在0.5%左右,加上增值稅、附加稅,總的稅負在1.56%左右。

備注:園區的個體戶,沒有企業所得稅以及分紅個稅,對于成本票的要求并不高,稅后利潤可直接自由支配,還免去了公轉私的風險。

綜上所述,個人完成業務后獲得大額報酬,如何合規完稅,低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