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有些人一次就可以離婚,有些人起訴幾次都離不了
正所謂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鞋子到底合不合適只有自己知道,很大一部分人群都會面臨著自己或者邊上人感情不和鬧離婚的情況,那么到底離婚一次就能離成,還是必須經過兩次或者兩次以上才能離掉呢?
現實中,有的婚一次就能離掉,有的婚可能起訴三、五次也離不掉,并不是所有的起訴都是兩次就一定能離掉的
一次就能離掉的情況:協議離婚和調解離婚
1、協議離婚:
倆人都同意離婚,拿著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去民政局就能辦理了,去民政局離婚有一個月冷靜期,這種一次就能離成。
2、調解離婚:
但如果一方不愿意離婚,或者愿意離婚但就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那么這個時候協議不成,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
離婚案件必須要先調解,調解貫穿整個訴訟程序。通過調解,可能在極短的時間內完美解決了這件事情,但如果訴訟走程序的話,少則三個月,多則甚至可達兩年的時間才能解決掉這個事情,很多當事人耗不起。
3、如果調解不成,法院就會組織雙方進行開庭審理。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第1次起訴離婚,可能會判決不準離婚。可以在判決不準離婚后分居滿一年起訴第2次,第2次大概率法院可以判準離婚。
綜上所述,不管是一次還是起訴多次,都是沒有絕對的,每個案件都有每個案件的原因,最后就是奉勸每個踏入婚姻的人,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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