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二手房買賣毀約如何處理
一、民法典中二手房買賣毀約如何處理
民法典規定,二手房買賣合同一方違約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有約定時,按合同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實際造成損失賠償?!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三條【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第五百八十四條【損害賠償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二、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程序
1、遇到二手房買賣糾紛當事人各方如果不能協商解決,那么應首先了解相關起訴的法律知識,一是通過一定的信息渠道,最好是向專業律師咨詢。
2、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3、立案后,法院的內勤將案件分到具體的承辦法官,由承辦法官根據自己的時間安排,由書記員負責將起訴書送達被告或電話通知開庭時間或其它事項。
被告應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15日內提出答辯狀。
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4、準備證據并注意法院的證據規則的規定。
法院審理案件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舉證不能,將承擔敗訴或審判結果與己不利的后果,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果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調取證據的申請和該證據線索的,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申請,依職權取證;
當事人提出申請可由人民法院勘驗或者委托鑒定。
5、法院確定的開庭時間和地點,所有訴訟參加人均應嚴格遵守,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到庭的,不得再入庭參加訴訟。
原告不到庭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按自動撤訴處理;
被告不到庭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6、開庭審理。
民事、經濟案件開庭審理的順序為:
核實雙方當事人的身份及代理人身份、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及詢問是否回避,然后開始審理。
首先原告陳述事實,然后被告答辯,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最后陳述,然后休庭,一般不當庭宣判,等判決書做出來后通知當事人取判決,一般法院不宣讀判決書,簽字后自己看結果。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經濟案件,審限為6個月;
有特殊情況需延長的,由法院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
還需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審限為3個月。
目前一般的案件均適用簡易程序,由一個審判員獨任審理,三個月內結案。
三個月不能審結的,轉為普通程序。
通過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二手房買賣一方毀約的,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合同有約定的,按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沒有約定的,可以按實際造成損失要求違約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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