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小產權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包含什么內容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如確需購買,小產權二手房屋買賣合同應包含以下內容:

1、雙方當事人信息:

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地址、聯系電話等。

2、標的房屋概況:

房屋座落、面積(房、院)。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

4、交房時間

5、違約責任

6、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的解決途徑。《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小產權房買賣糾紛怎么辦

1、小產權房的性質是屬于履行了審批手續的房屋,但是集體經濟組織在安置本集體民過程中擅自擴大了銷售對象。

在此情況下,應首先認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權是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或者屬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遷安置補償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權人即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享有。

2、小產權房是屬于違法建筑。

對于這種情況,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22條第2款“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的規定。

按照規定在民法典中小產權二手房屋買賣合同所涉及的內容有幾個方面,但是購買這樣的房子是存在一定的風險,建議還是要謹慎一點,以免產生房產糾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