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不是必須要備案的。我國法律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后三十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條

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后三十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書面委托他人辦理租賃登記備案。

商品房合同備案在實踐中一般當天能辦理完畢,具體需要的時間以實際情況為準。

依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開發企業應當自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積極應用網絡信息技術,逐步推行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登記備案。

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能夠委托代理人辦理。委托代理人辦理的,應當有書面委托書。

法律依據: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條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開發企業應當自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積極應用網絡信息技術,逐步推行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委托代理人辦理的,應當有書面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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