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2023年獨生子女新政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19年國家對獨生子女有什么新的政策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2023年福建省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與標準

福建省衛計委公布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 制度 實施 細則 ,對于符合條件的對象,按年人均不低于1200元的標準發放獎勵扶助金,低保家庭則按年人均不低于2400元發放。部分失獨家庭可以據此獲得 *** 補助。

獎勵扶助對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4個基本條件才可獲得獎勵扶助金:1、一方或雙方為非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一方或雙方曾經生育子女或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生育或收養;3、現存一個子女或農村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4、年滿60周歲。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在本人達到60周歲的前一年3月31日前(60周歲以上的在當年3月31日前)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 *** (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并根據戶籍情況,填寫《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申報表》或《福建省城鎮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申報表》一式三份,連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戶口簿復印件一并交村(居)民委員會。

一、為維護獨生子女父母的合法權益,規范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申請、發放和管理,根據《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 條例 》的有關規定,制定本 辦法 。

二、戶籍在本省或者婚嫁并常住本省的夫妻,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在子女年滿十四周歲之前,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前款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婦雙方依法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在十四周歲前死亡的;

(二)合法收養一個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三)再婚夫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已婚育婦常住地的鄉(鎮)人民 *** 、街道辦事處負責發放;常住地不明確或者多處事實常住地的,由已婚育婦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 *** 、街道辦事處負責發放。

四、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獨生子女出生證明(或者收養證)及復印證;

(三)二寸合影相片一張;

(四)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家庭所在村(居)民委員會 意見 。

五、鄉(鎮)人民 *** 、街道辦事處收到當事人申請材料后,經核實申請材料齊全、有效的,應在當事人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張榜公布期限為十日。群眾無異議的,自期限屆滿后十五日內發證機關或者其委托的基層單位應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送達當事人。

對于不符合領證條件的,鄉(鎮)人民 *** 、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申請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事人說明不予發證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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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洪山鎮 *** ,區直各辦、局(公司),洪山科技園、福州軟件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為更好地落實夫妻雙方失業或下崗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獎勵對象

(一)2002年9月1日以后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一孩,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夫妻一方已落實長效節育措施(除醫院出具的不適應癥外),雙方均持有《失業證》或《下崗證》的城市居民。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前款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區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支付:

1、夫妻戶籍在本區且常住在本區;

2、女方是農業戶口嫁入本區的,享受全額獨生子女獎勵費;

3、女方戶籍在本區且常住本區,男方為農業戶口的,其獎勵費按本區標準支付一半;

4、夫妻雙方符合條件且戶籍在本區內,但在生育子女時不屬于本區管理對象(即屬生后遷入)的,需由原縣(區)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其享受獎勵費情況證明,并提供購房產權證。

(二)夫妻戶籍在本區且常住在本區,符合再生育條件而自愿不生育、不收養并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

(三)機關、事業單位和各類所有制形式的企業工作人員的獎勵費由所在單位按《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發放。

二、獎勵內容

1、獎勵對象子女于2002年9月1日后出生的每戶一次性發給500元的獎勵費(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按原規定給予獎勵);

2、符合再生育條件自愿不生育、不收養并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一次性發給1000元的獎勵費。

三、辦理程序

(一)屬于2002年9日1日以后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一孩,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雙方均持有《失業證》或《下崗證》的城市居民的:

1、獎勵對象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失業證》或《下崗證》原件及復印件,向常住地社區居委會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獎勵費審批表》;

2、經社區居委會調查、核實并張榜公布十日后,若群眾無異議,將審批表及有關證件復印件(復印件需經社區確認并加蓋社區印章)等相關材料報街道(鎮)計生辦審核蓋章;

若夫妻雙方戶籍地和常住地不在一個街道,審批表中需由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街道計生辦蓋章,并注明享受獎勵費情況;若屬外區(縣)生后遷入的,需由原區(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享受獎勵費情況,并提供購房產權證;

3、街道(鎮)計生辦審核后,于每年的3、6、9、12月的5日將審批表、《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及有關證件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報區計劃生育局;

4、區計劃生育局批準后按本規定發放。

(二)、符合再生育條件而自愿不生育、不收養,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

1、符合再生育條件,經區計劃生育局再生育審批的,持《生育證》的獎勵對象,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生育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向常住地社區居委會領取《鼓樓區不再生育獎勵費審批表》;

2、符合再生育條件,但未經區計劃生育局再生育審批的獎勵對象,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戶口薄》、《居民身份證》和申請再生育所需的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向常住地社區居委會領取《鼓樓區不再生育獎勵費審批表》;

3、經社區居委會核實并張榜公布十日后,若群眾無異議,將審批表及有關證件復印件(復印件需經社區確認并加蓋社區印章)等相關材料,報街道計生辦審核蓋章;

若夫妻雙方戶籍地和常住地不在一個街道,審批表中需由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街道(鎮)計生辦蓋章,并注明享受獎勵費情況;跨區(縣)遷入的,要有區(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享受獎勵費情況;

4、街道計生辦審核后,于每年的3、6、9、12月的5日將審批表、《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及有關證件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報區計劃生育局;

5、區計劃生育局批準后按本規定發放。

四、獎勵的管理與監督

1、街道(鎮)計生辦要建立獎勵對象人員登記表,連同審批表和相關材料存檔,保存期為二十年;要專人管理,區計劃生育局法規科要存檔備案。

2、領取獎勵費的夫妻,在常住地變更時,社區、街道計生辦要主動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

3、區、街道(鎮)、社區審核、審批機關的有關工作人員要落實責任制,逐級把關,嚴禁徇私舞弊、濫用職權。不按規定給予兌現獎勵費的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卡兌現的,應責令及時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對于獎勵對象領取獎勵費后,違法再生育的,及時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追回獎勵費,并按《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處罰。

本暫行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解釋權歸鼓樓區計劃生育局。

2023年獨生子女新規定,獨生子女家庭享有扶持

全面二孩政策元旦起正式實施

今天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將于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就意味著,明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人民日報客戶端)

這標志著,中國正式從“只生一個好”轉向鼓勵生育兩個孩子。施行了30多年的獨生子女政策將在明年1月1日正式終結,從此成為歷史。

一孩二孩都將延長生育假

記者獲悉,正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人口計生法修正案草案擬作出修改,無論生育一個還是兩個子女,只要符合規定,都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

修正案草案第三條規定:“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有些常委會委員、代表提出,這一規定不夠清楚,容易理解為只有生育兩個子女的才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這一條修改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獨生子女家庭、失獨家庭繼續獲得獎勵扶助

全面實施兩孩政策后,現行計生法規定的獨生子女獎勵、扶助措施以及對失獨家庭的扶助繼續執行。

原法第二十七條,新法將該條修改為:“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晚婚假正式取消

今天下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衛生計生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表示,今天下午剛剛表決通過的計生法修正法草案對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晚婚假正式取消。

此前的計生法規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本次計生法修改,將該條款修改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張春生表示,此前我國采取的是鼓勵晚婚晚育的政策。不過,目前,我國的初婚年齡約為25歲,初育年齡則約為26歲,鑒于婚育形勢,本次計生法修訂不再對晚婚晚育作出限制,原來的晚婚假隨之取消。

“禁止代孕”及關聯條款刪除

此前,計生法修正案草案規定:“禁止買賣 *** 、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

最終的計生法修正案草案表決稿,采納了上述建議,刪除了原草案“禁止代孕”方面的規定。也就是說,對于與代孕有關的問題,計生法未作出規定。(新京報)

中國人口計劃生育政策變遷史一覽

1953年8月政務院批準了衛生部關于《避孕及人工流產法》。

1955年3月******發出了《關于控制人口問題的指示》。

1957年2月 *** 在更高國務會議上提出了:“人類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計劃地增長。”當年,馬寅初提出了他對人口問題的主張,發表了“新人口論”。

1962年底******和國務院發出《關于認真提倡計劃生育的指示》

1971年,國務院批轉了衛生部、商業部、燃化部《關于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報告》,提出:除人口稀少的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地區外,都要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

1973年,國務院成立了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在計劃生育宣傳教育上,提出了“晚、稀、少”的口號。

1978年,中國 *** 十一屆三中全會把計劃生育提到國策的高度。

1979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提出:“鼓勵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

1980年,******提出:計劃生育要采取立法的、行政的、經濟的措施,鼓勵只生育一個孩子。

1980年9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新的《婚姻法》,第十二條規定:“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1982年9月1日,黨的十二大報告明確提出,實行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

1982年12月,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規定:“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

本世紀初,我國生育政策調整為“雙獨二胎”。計劃生育政策做出了一些調整,符合特殊情況者,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經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可按人口計劃及間隔期規定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這其中就包括獨生子與獨生女結婚的情況。

2023年11月15日, ***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標志著“單獨二孩”政策將正式實施。

10月29日, *** 十八屆五中全會決定全面放開二胎。

2023年的獨生子女費何時發放?

2023年1月1日起獨生子女補貼額度將提高至2400元每年,具體政策如下。

根據印發的《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具體補貼金額為2400元/年。

2023年1月1日起,新的計劃生育補貼就已經正式實施了,所以,提醒一下大家,如果有獨生子女證的趕緊去領這筆補貼!

2023年獨生子女補貼新變化

1、完善獎勵范圍:

將之前已享受加發退休金或一次性獎勵的獨生子女父母納入按月發放獎勵范圍,并對獎勵對象范圍作了明細規定。

2、提高獎勵標準:

將獎勵標準從原來的150元/人·月提高到200元/人·月。

3、明確獎勵對象

(1)根據《獎勵辦法》第二條明確規定,2023年12月31日(含31日)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養)子女,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市戶籍城鎮居民,從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起可以申領獎勵金:

終身只生育了1個子女的夫妻;

終身沒有生育只依法收養了1個子女的夫妻;

獨生子女(無論其是否已生育)死亡后,再生育1個子女或者只依法收養1個子女的夫妻。

獨生子女補貼每年2400

一、2023年獨生子女費

目前2023年獨生子女補貼新政策已經出來了,每年領取2400元補助。

二、什么是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類似于《結婚證》),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后,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你一個證書,證明你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臺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

江蘇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23

根據《江蘇省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后,自愿終身不再生育且落實有效節育措施的,可領取《獨生子女證》,憑證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年可領取不低于四十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獨生子女在入托、入園、入學、醫療、招工、分房、安排宅基地等方面可享受優惠和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