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二手房沒有土地證是否可以買賣嗎

民法典規定,沒有土地使用權證的,二手房也可以進行交易,但不能辦理產權登記,買賣行為只對當事人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

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第二百一十一條【不動產登記申請資料】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二、買二手房發現有質量問題怎么辦

實際中,買二手房發現有質量問題,買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維權:

1、確定二手房質量的具體情況買家拿到房后,發現房屋有質量問題的,可以先去房屋質量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2、確定二手房的保修范圍若該質量問題屬于保修范圍,并且在保修期限內,按照房屋保修合同約定,買家可以向二手房主主張保修,對方有配合的義務;

反之,若是該問題不屬于保修范圍,或者是因為房主人為損壞,二手房主有相應的法律責任,要承擔維修義務。

3、房子存在重大質量問題如果二手房的結構存在重大質量問題,并且已經嚴重影響買家正常居住與使用,買家可以與房主解除買賣合同,并要求房主返還購房款并賠償相應的銀行利息損失。

反之,房屋質量問題不足以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但是房主仍然屬于違約,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并且,房主拒絕賠償的,買家可以自行修復,接著再向房主主張相應的經濟損失。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進行房屋交易時,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并不是房屋買賣交易生效的必要條件,所以沒有土地證,不能辦理房屋登記的,并不影響二手買賣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