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子女購置房產需注意的問題
1.只能全款
如果孩子不滿18周歲,房子又要登記在孩子名下,這就不能選擇貸款,只能全款購房,因為有明確規定貸款只能針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滿18周歲是硬性指標。
2.不能隨意出售孩子的房產
父母可以替孩子買房子,但是不能隨便賣孩子的房產。正常程序是只有孩子年滿18周歲之后,經孩子同意才能賣出。如果因為特殊情況必須要出售,那么首先取得所有監護人的簽名文件,確認其監護人資格,然后再簽署保證書,保證書中要指出:出售房產是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患嚴重疾病等特殊情況等才可以。
3.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
雖然父母是實際購買房產的出資人,但是因為房子是登記在子女名下,因為贍養糾紛等特殊原因想要收回房產,這種可能性很小,因為我國民法典對不動產所有權有明確的規定。
4.財產分割困難
夫妻雙方如果離婚,就會涉及到財產如何分割,這個時候登記在孩子名下的房產是不允許被分割的,即使房子是夫妻二人共同出資購買的也不可以,因為從法律的角度上,這個房產已經屬于子女,只能由獲得孩子撫養權的監護人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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