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和個人獨資企業有什么區別
一、個體戶與個獨企業的共同點
1、投資主體基本相同。兩者的投資主體只能是自然人(公民),有且只有一個負責人,不具備法人資格;
2、兩者承擔法律責任的形式相同。承擔無限責任;
3、都要有從業人員及生產經營條件。想正常營業肯定要滿足該條件;
4、都要做好維護工作。按時記賬報稅、及時提交年報、有變更及時變更、不想經營的需及時注銷;
5、兩者名稱都不能以“公司結尾”。
二、個體戶和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
1、從業人數限制
個體工商戶從業人數不得超過8個人(包括經營者本人,請幫手和帶學徒等),而個人獨資企業則沒有人數限制。
2、設立分支機構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而個體工商戶不行。
3、連續性經營
事實上,從事臨時經營、季節性經營、流動經營和沒有固定門面的擺攤經營,只可以登記為個體工商戶,而不得登記為個人獨資企業。
4、會計核算要求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必須建立財務制度,以進行會計核算,但個體工商戶由于情況復雜,是否需要統一建立會計制度,則爭議較多。另外,個體工商戶較難認定為一般納稅人,而符合條件的個人投資企業則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三、個體戶與個人獨資企業的共同缺點
1、都難以籌集大量資金,限制了個體戶與個人獨資企業的發展。
2、由于承擔無限責任,經營風險都比較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負責人向風險較大的部門或領域進行投資的活動。這對新興產業的形成和發展極為不利。
3、連續性都比較差,基本上很難實現子承父業,市場稍微有些動蕩都有可能致使兩者經營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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