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租金法院怎么處理
不交租金法院怎么處理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如果出租人經要求后還是拒不繳付,出租人就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其繳納租金。人民法院可以強制承租人繳納,也可以根據出租人的要求,解除租賃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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