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隔斷間租房合同是否有效
一、民法典中隔斷間租房合同是否有效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每人租住的最小面積不得小于政府規定的最低面積標準,也不能對衛生間和陽臺進行隔斷,如果進行隔斷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也是不能出租的。但是如果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下進行隔斷,不屬于是違法建筑,是可以對房屋進行隔斷的,這樣的隔斷間可以對外出租。租房過程中,雙方的行為只要是符合法律的規定,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就可以簽訂租房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定義】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合同形式】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屬于違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
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
二、遲付租金可以收回租賃物嗎
遲付租金,可收回租賃物。承租人遲付租金,是嚴重違約行為,出租人可以根據租賃合同約定追究承租人的違約責任,如要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支付逾期利息,甚至解除租賃合同,收回租賃物等。但是在承租人無正當理由遲付租金時,出租人一般不可以直接收回租賃物,應該先向承租人催款。催款最好是使用書面形式,既利于確保承租人可以看到催款信息,又利于保存催款證據。在承租人收到催款信息后,又未在給出的合理時間內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就可以解除租賃合同,進而收回租賃物。值得注意的是,盡管租賃物歸出租人所有,且解除租賃合同后,出租人也理應再次擁有租賃物的使用權,但是一般情況下,出租人未經承租人同意不可以擅自收回租賃物。因為出租人擅自收回租賃物的,可能會給承租人造成損失,屆時承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了。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這個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租房子當中,雙方的意愿是真實的,也不違反法律法規,是可以進行民事法律行為的,租房需要履行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才能得到保障。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北京律師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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