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收取的轉讓費應否退還

轉讓費是指租戶在店鋪租期內(未到期)征得房東同意后將房屋轉租,把和房東之間的租賃剩余期限,連同租戶的裝修、原來購買的設備、經營的項目(貨物、加盟許可費、其他無形資產)等,一并轉給下一個租戶,其向下一個租戶收取的超過應收取房租的費用為轉讓費。

轉讓費一般包含原經營者的裝修費,雜費和其他相關成本。

店面轉讓不一定都有轉讓費,但多數轉讓費是一級轉一級轉下去。

轉讓費數額可以不告知房東,但新的租約合同必須房東、原經營者、下家經營者三方簽訂。

轉讓費也是市場火爆程度的重要表征。

影響轉讓費的主要因素

1、原店面裝修,即原經營者先期支出的裝修費。

2、地段、店面知名度、品牌等經營環境。

3、原經營者的租約年限和店面可租賃年限,一般租約距離到期時間越短的,轉讓費越少。

4、對原經營者的一些補償

5、其他附加費用(如帶貨轉讓的貨款)

租賃是指在約定的期間內,出租人將資產使用權讓與承租人以獲取租金的合同。租賃存在的主要源因有以下方面:節稅;降低交易成本;減少不確定性。

租賃是一種以一定費用借貸實物的經濟行為,出租人將自己所擁有的某種物品交與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獲得在一段時期內使用該物品的權利,但物品的所有權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為其所獲得的使用權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費用(租金)。

租賃的主要特征包括以下四方面

(1)租賃一般采用融通設備使用權的租賃方式,以達到融通資產的主要目的。對出租人來說,它是一種金融投資的新手段,對承租人來說,它是一種籌措設備的新方式;

(2)租賃設備的使用限于工商業、公共事業和其他事業,排除個人消費用途;

(3)租金是融通資金的代價,具有貸款本息的性質;

(4)租期內,設備的所有權歸出租人,使用權歸承租人。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轉讓費需不需要退還要看實際情況,在大部分的時候房東受到的轉讓費都不會退還,這些應該在合同中就約定好,沒有約定的事項也只能雙方協商處理了。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科普華君網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