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你什么是“二套房”
一、已有首套房再次購房怎界定?
家住泉州的林小姐上周四第一個打進本報置業課堂熱線咨詢:曾用公積金貸款買了第一套房,房貸已提前還清?,F準備再次購房,屬于第二套房嗎?
專家: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時,均應按第二套房貸政策執行。雖然林小姐家里已經有了一套房子,但由于從未辦理過銀行貸款,因此不算第二套房。
二、離婚后再買算不算第二套?
“我曾作為前夫的參貸人買房,由他辦理銀行貸款,再加上我的公積金?!奔易∨_江的王女士告訴記者,離異之后,房子分給前夫,自己不得不向銀行貸款買房自住,不知這樣是不是也要按照“二套房”的政策來貸款?
專家:王女士買房不應按照二套房政策來進行貸款。首先,國家的政策主要是為了打擊炒房,而王女士則是為了自住,這樣的購房行為不應成為政策的打擊對象。其次,銀行考察是否二套房是以家庭為單位,而王女士已離婚,且個人在之前并沒有辦理過銀行貸款。
三、開發商遲簽合同損失誰賠?
歐女士今年4月相中了金山某樓盤的房子,并簽訂了認購協議書。按照認購協議書的約定,雙方應該在一個月內簽署購房合同。然而實際上,由于開發商的種種原因,購房合同至今沒有簽約。
由于這套房子屬于歐女士第二次貸款買房,按照政策,歐女士要支付四成的首付,并將被銀行收取110%的利息。對于這一點,歐女士認為很不合理:“如果我在5月份就簽約,根本不會發生這樣的事,開發商應該賠償我的損失。”
歐女士的損失到底該由誰承擔?專家:從歐女士所描述的情形來看,開發商首先違反了《認購協議書》的約定。開發商的過錯在先,導致歐女士的損失,應該由開發商進行賠付。
住房貸款將更加嚴格,甚至明年初在下半年的房地產市場是必然發生變化。**分行負責房地產有關的分析,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可能會影響到一定程度,數量的商業交易。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