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況下房屋是不可以轉租的

1、下列情況下房屋是不可以轉租的: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不得轉租的;租賃期間出租人拒絕進行轉租的;出租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在六個月內提出異議的;在房屋內擅自搭建的;拖欠租金的;超過剩余租賃期限實施轉租的。

2、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二、怎樣才能做到合法轉租

1、從轉租的前提來講,轉租必須征得出租人書面同意。

2、從轉租的客體上講,轉租的房屋是出租的房屋,它可以是承租房屋的全部,也可以是承租房屋的部分。

3、從轉租的收益來講,轉租人從轉租中獲得收益是無疑的。但原出租人是否也必須在轉租中獲得收益這將視具體情形而定,原出租人可以從中獲取收益,但不是必須獲得收益。

4、轉租成立后,轉租人享有并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并且應當履行原租賃合同規定的承租人的義務。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從轉租合同來講,轉租合同是原承租人,現轉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該房屋租賃合同雖然僅是雙方的意思表示,但這份轉租合同必須要經原出租人書面同意。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協商約定的除外。

6、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相應的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承租人在沒有經過出租人同意的前提下,就將房屋轉租給他人的。出租人可能解除合同,也可能不解除合同。出租人不解除合同時,轉租關系仍然存續,不致受到影響;而當出租人解除合同時,轉租合同是因此而同時終止。由于次承租人與出租人并無直接的租賃關系,次承租人自然無權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北京律師網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