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公證律師費怎么計算的?
一、北京房屋公證律師費怎么計算的
1、不涉及財產關系或爭議標的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房產糾紛,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費1000-8000元。
2、涉及10萬元以上財產關系房產糾紛,除收取基本代理費外,另按爭議標的大小,分段累計收費:
(1)10萬元以上—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按 4-6% 計算。
(2)50萬元以上—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按3-5%計算。
(3)100萬元以上—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按2-4% 計算。
(4)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 按1-3%計算。
(5)1000萬元以上部分,按1-2%計算。
3、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計時收費,具體標準:每小時60—1200元,不足1小時超過30分鐘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30分鐘的,不收費。
二、需要的繼承公證材料都有哪些
需要的繼承公證材料包括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以及繼承人的身份證明等。然后如果是依據遺囑獲得的繼承資格,那么提出經公證請求的公民,需要向公證處提交遺囑。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和注銷戶口證明(死亡證明應由縣級以上醫院或死者生前戶籍所在區的衛生防疫站/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1)現住國內自然人提供:
①身份證;
②戶口簿
(2)現住境外自然人提供:
①護照(有效簽證勿漏)或臺胞證或港澳身份證和通行證或其他境外居住證件;
②原戶口簿或國內注銷戶口證明;
③身份證(若有)
4、親屬關系證明。一般由被繼承人或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證明,也可以由以上主體所在地公安機關證明。居民可以由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證明。村民可以由村委會和鄉(鎮)政府證明。
5、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由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
6、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應當提供經過公證的委托書,委托其他人代為辦理。
7、被繼承人父母已經死亡的,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
8、遺囑繼承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的遺囑。
房產公證在本人處理不好的情況之下是可以請律師為自己處理的,但請律師是會涉及到一筆律師費,這筆費用會結合案件的大小還有律師耗費的時間來進行確定,只要雙方協商好,律師才會在自己的委托范圍內幫助當事人,并更好的維護當事人的權利。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