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房地產律師提醒:購房者應當查詢所購房產是否有“五證”

這“五證”包括:

①計委立項、可行性研究的批件;

②、規劃局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③國土局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證明賣方已交納了土地出讓金,擁有產權保障);

④、建委的《建設工程開工建設許可證》;

⑤房地局的《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在這“五證”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它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項目。

石家莊房地產律師提醒:近年來,房地產項目不合法的投訴是一大熱點,購房人無法按約定的時間得到房產證,而這其中最多的,就是城市遠郊區的集體土地上建造的住宅和以合建、聯建名義建造的住宅。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的住宅和聯建、合建的住宅是不允許在市場上公開銷售的。這類所謂的商品房盡管售價很低,但缺乏基本的安全保證,隨時都有可能受到查處。即使將來經過整頓,轉變為合法項目,其前提也必須是發展商按規定補交相應的土地出讓費用,而后這部分費用還是要分攤到每個住戶身上。因此,核實開發商提供的資料,保證五證俱全,是挑選房屋時要特別關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