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能買嗎

有證的拆遷安置房當然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對于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要分清情況,安置房買賣主要注意這幾個問題:

(一)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后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后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

(二)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以免日收出現糾紛。

(三)有的開發企業為了增加收入,在拆遷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過戶)服務,適當收一些費用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實際上,肯定是可以購買的。但是前提是擁有房產證和集體土地證才能進行購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拆遷安置房是在集體的土地的基礎之上建造的,那么要想上市交易必須要得到政府的批準才可以。而且不同的地方有著不一樣的規定,有的地方規定拆遷安置房的期限滿5年后,在補繳了土地出讓金后,就可以變成商品房性質然后進行上市交易。具體的情況要看當地的政策是怎么安排的。

二、安置房買賣有哪些風險

(一)政策影響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此類房屋產權雖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安置房能買嗎 能不能買安置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二)價格變化

目前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由于從訂立安置協議到房屋交付,中間間隔時間長、變化大,特別是價格不斷上漲,到交房時的價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遷戶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因此拒絕交房,要求漲價,最終導致雙方的矛盾加劇,引起訴訟。

(三)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遷安置房買賣風險的最大制造者。他們找合同的漏洞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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