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房租多久可以終止合同

欠房租多久可以解除合同首先看合同中的條款是否有約定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有明確約定適用合同約定。如果合同中沒有針對這個情形進行明確約定,那么適用法律規定。先向租賃房發個解除合同通知書,通知書在到達租賃人時生效。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賃合同被解除后,租賃期間尚未屆滿的,合同終止履行,承租人應返還租賃物,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對出租人造成的損害,應當進行清算。合理期限應當根據到期租金的數額、承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出租人的經濟狀況等因素來確定。

所謂正當理由包括幾種情況:

一是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已無法對租賃物使用、收益,承租人可以請求不支付租金。

二是因出租人沒有履行義務,如交付的租賃物不符合約定的使用要求;在租賃期間租賃物出現質量問題,出租人不盡維修義務的。

三是因承租人本身發生一些意外事件致使其暫時無力支付租金。

遇到承租人拖欠房租要怎么辦

1、由于出租房屋的租金確實過高,而致使承租人無法按時交納的,可經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管理機關進行認定,合理調整租金,按調整后的租金要求承租人交付。

2、出租方采取停水、停電的措施,必須要有依據。因為根據合同法意思自治原則,合同當事人只要不違反我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雙方可以自由創設權利義務。合同的約定就是依據。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允許停水停電的或合同尚未解除的,則不能采取這種措施,否則,此舉是構成侵權的,到頭來就會“有理變成無理”,要賠償對方損失的。因此,這類措施不應濫用,運用要有依據,用得恰當。

3、拖欠房租如何處理,對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且又有能力支付卻故意拖欠租金不交的,出租人可通過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4、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意外死亡,承擔人所欠交的房租可從其遺產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的遺產已被繼承,則應由繼承人按繼承遺產份額的比例分擔所欠租金。若遺產不足以償付其所欠房租,尚欠部分應予以注銷。

5、對于由于承租人生活困難,一時無力支付房租的情況,出租人應根據所欠房租的數額,在保證自己的出租收入的前提下,查明拖欠房租的具體原因,盡量照顧承租人的實際困難,協助承租人制定并落實還欠計劃,允許承租人將積欠的房租分期返還。

6、對于惡意拖欠房租的租客,房主必要時可訴諸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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