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如何區分
一、公攤面積如何區分?
目前我國尚無法律對公攤面積加以約束,只有建設部的行政規章和地方政府的部門文件做出的原則性規定。現在政策主要是根據2000年8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房產測量規范》執行。依據《房產測量規范》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即公攤面積為:
1.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電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為該建筑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
2.每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為墻體面積水面投影面積的一半。
二、不應計入的公用建筑空間的有:
1.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車道等,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
2.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
3.為多幢房屋服務的警衛室、管理(其中包括物業管理)用房。
需要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為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并扣除作為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服務的警衛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之后的建筑面積。
三、公攤面積怎么攤?
公攤面積過大,勢必降低房屋的性價比;過小,則影響居住的舒適度。那么公攤面積如何攤才算合理?
目前有一個可以用來考量的概念,即住宅樓公攤系數。住宅樓公攤系數計算方法為:需要公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總和除以參加公攤的各單元的建筑面積總和,然后用各單元參加公攤的建筑面積乘以分攤系數,就可以得出各套房屋的公攤面積。其中,需要公攤的面積要由產權部門測繪隊實地測量。
一般來說,高層樓房的公攤面積要大于多層的公攤面積。高層公攤系數一般在0.18~0.26之間,而多層的公攤系數則在0.11~0.16之間。不過,每個樓盤,甚至一個樓盤各幢房子的情況都不一樣,因此房屋的公攤面積要實地測量,要根據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關配套情況來定,沒有限定的范圍。
公攤面積越大,意味著我們在購買房子時,在公攤面積這方面,就需要花費不少錢,然而卻也并不能讓我們購買的房屋實際使用的面積變大。所以,我們在買房時,一定要向售樓部置業顧問問清楚弄明白公攤的面積是多少,以及哪些面積是計入到公攤面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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