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不就是以往的分家書么?一些老人認為自己動筆寫好遺書,把遺產問題處理完了就好了。但據法院審理反饋情況看,有些遺囑會在司法實踐中被判無效。

無效的原因大致發生在以下情形:

1.遺囑內容不合法,處分了非自己個人所有的財產。通常發生在夫妻隱名共有房產的情形,產權證上的登記方誤認為該房產全部份額均屬個人財產,立遺囑時自己予以全額處分,造成遺囑無效。

2、訂立遺囑時的民事行為能力欠缺。為確保遺囑的法律效力,通常高齡患病老年人群體立遺囑時需要進行民事行為能力鑒定,若自行訂立遺囑易導致遺囑無效。

3、遺囑內容用語表述不嚴謹、不明確產生歧義。“我走后”“我不在了”等說法,不能直接反應出“死亡”的意思。“將房屋留給XX居住”,“居住”不代表以后房產就歸遺囑受益人所有了。 “房屋留給老三”,老三,是自己兒子中的老三,還是自己兄弟輩間的老三。如此種種表述,可能會引發糾紛導致遺囑無效。

那“高枕無憂”的遺囑怎樣訂立呢?

我處推出“遺囑公證+遺囑證”套餐法律服務。不僅能高質量的確保遺囑的真實、合法、有效,還有利于遺囑內容的保密。

公證之后的遺囑好處多多,公證遺囑“硬核”可與其他種類遺囑正面“剛”;“證據之王”的優勢證據效力公證員告訴你:那些遺囑被判無效的原因!,不易被推翻;公證處遺囑檔案可解當事人遺囑發生損毀滅失情形的后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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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遺囑相對于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而言,法律效力最強,給立遺囑人的財富傳承和事務安排加了把“保險鎖”。國力公證處將竭誠為您服務,詳情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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