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部分收益如何分配

一)應當按照業主所有的專有部分的面積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確定;

(二)應當按照業主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的價值比例確定。

鑒于現實中情況復雜,各地及每個建筑區劃的具體情況不同,業主如何負擔房屋共有部分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如何分配房屋共有部分及其附屬設施的收益,是業主行使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問題,業主可以依法處分。故本條規定,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對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本條作了原則性、指導性規定,即按照業主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確定。

相關知識:房屋共有部分費用如何承擔

對房屋共有部分及其附屬設施進行養護、維修,帶來了費用業主如何負擔的問題。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第9條規定,異產毗連房屋發生自然損壞(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視同自然損壞),所需修繕費用依下列原則處理:

(一)共有房屋主體結構中的基礎、柱、粱、墻的修繕,由共有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二)共有墻體的修繕(包括因結構需要而涉及的相鄰部位的修繕),按兩側均分后,再由每側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三)樓蓋的修繕,其樓面與頂棚部位,由所在層房屋所有人負責;其結構部位,由毗連層上下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四)屋蓋的修繕:1、不上人屋蓋,由修繕所及范圍覆蓋下各層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2、可上人屋蓋(包括屋面和周邊護欄),如為各層所共用,由修繕所及范圍覆蓋下各層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如僅為若干層使用,使用層的房屋所有人分擔一半,其余一半由修繕所及范圍覆蓋下層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五)樓梯及樓梯問(包括出屋面部分)的修繕:1、各層共用樓梯,由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2、為某些層所專用的樓梯,由其專用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六)房屋共用部位必要的裝飾,由受益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七)房屋共有、共用的設備和附屬建筑(如電梯、水泵、暖氣、水衛、電照、溝管、垃圾道、化糞池等)的修繕,由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這對于房屋共有的雙方或者多方來說都需要了解清楚,畢竟關系到了自己的實際利益。本文也為大家介紹了應該怎么來進行共有房屋收益上的分配,不清楚的一定要做詳細的了解,才能有更好的幫助。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科普華君網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