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面積不計入建筑面積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房產測量規范》,以下面積不計入建筑面積:

1.層高小于2.20m的夾層、插層、技術層和層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墻面的構件、配件、裝飾柱、裝飾性的玻璃幕墻、垛、勒腳、臺階、無柱雨篷等;

3.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臺、天面上的花園、泳池;

5.建筑物內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間安置箱、罐的平臺;

6.騎樓、過街樓的底層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橋、高架路、高架橋、路面作為頂蓋建造的房屋;

8.活動房屋、臨時房屋、簡易房屋。獨立煙囪、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線;

9.與房屋室內不相通的房屋間伸縮縫。

小編提示,在買房時,購房者需要對開發商“贈品”的性質進行分析,不要因為實際上得不到的面積而影響了你的購房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