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房屋分割協議怎樣寫?

離婚房屋分割協議

男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證號

女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證號

協議雙方已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__達成離婚協議并登記離婚,現雙方協商一致自愿對離婚財產分割問題達成協議如下:

1、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坐落于__市__路__小區__號__層__室的房產,離婚后屬于__方的共有份額歸__方所有。

2、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上述房產向銀行抵押借款所產生未償債務,離婚后由__方繼續承擔清償責任。

3、本協議生效后,如發生違約,則由違約一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男方:

年__月__日

女方:

年__月__日

二、離婚房產應該怎么分割?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綜上所述,雙方自愿離婚的,應該協商好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方面的事情。在簽署的離婚房屋分割協議中,寫清房屋坐落情況、房屋分割辦法、房屋過戶手續及費用承擔等。一般來說,雙方只有一處共有房屋的,雙方會協商房屋的歸屬,拿到房屋的一方要向對方支付一筆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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