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是在業主去世后,按法律規定或業主的生前遺囑,將其名下的房產轉移到其繼承人名下的產權變更方式。那么怎樣繼承沒有公證的房產,沒有公證的房產如何繼承?

網友咨詢:

怎樣繼承沒有公證的房產,沒有公證的房產如何繼承?

云南博奕律師事務所發紹平律師解答:

1、繼承者自行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有遺囑的出示遺囑等,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登記手續。

2、如果之前就房產繼承發生了糾紛起訴到法院的,帶著法院的調解或判決書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登記手續。

3、如果繼承人同意,則可以先去公證機關辦理房產公證之后,再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登記手續。

根據《繼承法》第20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云南博奕律師事務所發紹平律師解析:

房產繼承公證是指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如果無法辦理繼承公證的,應該要求全部繼承人作為房屋出售人簽署合同,避免因某一繼承人的不配合導致交易無法履行。這一點對于買方尤為重要,在買房前需要弄清楚房產情況,如果是繼承的房屋,在沒有繼承公證的情況下,一定要全部繼承人簽署合同。

在現實中,一個遺囑人出現多份遺囑的情形并不少見,多份遺囑內容如果并不沖突,就不存在失效的問題,反而可以互補;但如果內容存在沖突,就必然導致效力較低的遺囑的相應內容失效,衡量遺囑效力高低的原則是:1、公證遺囑優先于一般形式遺囑,遺囑人如欲撤銷或變更公證遺囑必須采取公證遺囑的形式方為有效,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2、后遺囑優先于前遺囑,即在沒有公證遺囑時,以最后所立的遺囑為準。

云南博奕律師事務所成立于2002年,在刑事辯護、經濟糾紛、保險索賠、婚姻繼承等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云南博奕律師事務所旨在通過誠信、高效以及最專業、最全面的法律服務,與客戶共同成長!